| 新华网广东频道2月17日报道: 对于在汕头经济比重中占大头的民营经济,我市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扩大民营企业准入领域,加强重点扶持,强化服务意识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有利于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,推动民营经济上档次、上规模、上水平、上快车道。
汕头市委、市政府为让民营经济更上一层楼,将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在政策制度方面大胆探索创新。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,都允许民营经济生产经营;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,都向民营经济放开;凡是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,都支持民营经济大胆进入。降低市场准入条件,对即将准备向外资开放的领域,允许民营经济进入,一般竞争性行业民营经济参股股权比例不作限制。在财政支持方面,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,对民营企业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,纳入市财政的改造资金、科技3项费用支持范围;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,享有改制优惠政策。在信贷支持方面,我市将加强银企合作。金融部门将把经济效益好、信用程度高、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列入重点支持序列。
汕头市还将选择一些主业突出、拥有知名度和自主知识产权、规模经济效益好、能参与市场竞争的民营企业集团,列为全市重点培育对象。
此外,我市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逐步建立产权明晰、权责分明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,逐步摆脱“家族式”管理、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,大力推动民营企业经营方式创新、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。对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,鼓励和引导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,在国内外上市。
汕头市委、市政府要求全社会要形成关心、支持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,对民营企业经济上给实惠,政治上给地位,社会上给荣誉,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,消除社会上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偏见。对积极要求入党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者,将尽快吸收到党组织中来,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主参政议政。以“扶持、引导、服务、规范”为原则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取消不合理收费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司法监督机制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、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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